緬甸公司法,申請一般公司(無需經緬甸投資委員會(MIC)核准)之程序
程序 文件及步驟 說明
1.檢查公司名稱可用性 提出公司名稱 從緬甸投資暨公司管理局(Directorate of Investment and Company Administration “DICA”)購買名稱檢查表,1千緬元。
2.文件準備 1.DICA購買公司
登記表格,5100緬元。
公司註冊登記表格包括以下文件:
a)申請書
b)公司註冊聲明(Form 1
c)辦公室所在地表格
d)法定版本聲明
e)翻譯證書
f)董事細則(Form 26
g)公司備忘錄
h)公司章程
i)許可申請表(Form A
j)公司目標聲明
k)不進行貿易活動之承諾書
2. 董事會成員及股東名單(董事會成員數量限制在250位之間);
1.申請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a)股東護照影本(如果是個人)或董事會決議(如果是公司)
b)外國籍董事護照影本或當地董事之身份證影本。
c)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成員的身份證(影本)以及董事會成員的户口表格(影本);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成員個人的社區證明書(原件)以及當地公安局證明書(原件),而董事會成員内有退休公務員則需一併提交相關部門批準的退休證明書;
3. 提出申請 1. 投資人設立一般公司,需向「投資暨公司管理局」轄下之「公司登記處」(Companies Registration Office, CRO)辦理公司註冊登記。 1. 遞交已簽署的公司註冊登記表格。
2. CRO註冊之公司多屬工程顧問、諮詢、顧問等服務性質產業。
4. 繳交手續費 1. 繳付50萬緬元公司註冊手續費。
2. 在一站性服務處或內部稅收局遞交印花稅,印花稅為65,000-165,000緬元。取決於申請人公司的授權資本。
 
5.審查程序 1.申設「CRO公司」通常需費時12周。
2.倘「公司登記處」認定該申請屬特定行業,需特定部會核准,則會移送該特定部會,或要求向該特定部會另行申請。
 
6.核發證書 批准申請後,會核發臨時登記證及Form of Permit,以便投資人開設銀行帳戶,以便匯入資金。 1.CRO為避免投資者僅成立「紙上公司」而長期不進行營運,要求在取得臨時登記證後,須持辦公室租約向公司所在地里長/居委會(Ward Authority)取得推薦信、核實地址,才能換發正式執照。
2.銀行發行的最低資本的轉帳信用諮詢(Credit advice)。
3.提出已簽署的條件信(Condition Letter)。
7.公司運作 1.獲取正式公司執照及Form of Permit
2.補足資金。
3.依法營運。
4.依法繳稅。
如係依據緬甸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資本為:
服務業公司:50,000緬元;
製造業公司:150,000緬元。
依規定,必須先匯入登記資金之50%後,始算正式成立公司,並展開業務,其餘50%資本須在5年內補足。
以上申請程序是以外資一般公司為例,且申請程序會依法令之變動而變動。申請分公司/辦事處、合資公司及商業協會等類型公司,所需的文件與程序會有所差異。
 
資料來源:
http://dica.gov.mm/sites/dica.gov.mm/files/guidefiles/3._registration_of_foreign_company.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