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開放外資經營人壽保險

為發展緬甸保險業及促進經濟成長,緬甸計劃暨財政部於2019年1月2日以1/2019號發佈公告,將開放外資經營人壽及其他保險業務,並將對外招標發展意向書(EOI)及建議需求書(RFP),由緬甸金融監管局負責及處理相關事宜,有意之當地企業及外資都可參與。對於當地企業當局已明確指示,須將人壽保險及其他保險業務分開經營,外資公司則可與當地企業合資經營。

人壽保險

選項一;對100%純外資之下屬公司核發最多不超過三個的人壽保險經營許可證。

選項二;已在緬設立辦事處的外國人壽保險公司或經營人壽保險及其他保險業務之外國保險公司則可與緬甸當地人壽保險公司合資經營。

其他保險業務

已在緬設立辦事處之經營其他保險業務的外國公司或經營人壽保險及其他保險業務之外國保險公司可與緬甸當地經營其他保險業務的公司合資經營。

緬甸政府自2013年起准許當地企業經營保險業,並給予11家企業核發經營許可證。在緬設立辦事處之外國保險公司共有32家,其中包含唯一一家臺灣新光人壽。